散播汛情網絡謠言,這些人被罰!
近期
南方部分地區強降雨持續
防汛形勢異常嚴峻復雜
而在這關鍵時刻
竟有人為博眼球散播謠言
不僅擾亂了公共秩序
更對防汛工作造成困擾
今天,一起來“打假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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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桂林一水庫坍塌?假!
據“桂林警訊”,2024年6月19日,網民“土豆炒馬鈴薯”發布視頻稱:“情況緊急的新聞通知。接到上級電話,平樂縣新田水庫塌了。”
后經桂林網警核實,新田水庫完好無損,不存在倒塌的情況,實為平樂縣陽安鄉網民歐某某為博眼球,罔顧事實,在網上下載他人視頻,故意編造的虛假信息。目前,歐某某因涉嫌傳播網絡謠言信息,被平樂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。
02
長沙街上發洪水有魚捉?假!
據“長沙發布”,2024年6月24日,長沙縣公安局北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發現,一男子在個人社交網絡賬號發布不實汛情視頻,聲稱因近期強降水,長沙縣北山鎮街上發洪水,有魚捉。視頻一經發布,迅速引起本地網民關注,讓人真假難辨,視頻在被他人瀏覽、轉發、評論后,引發人民群眾恐慌,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。
▲圖為長沙縣北山鎮集鎮實景
經聯合縣網信辦調查發現,長沙縣北山鎮何某某為了博取眼球、吸引流量,在北山鎮街邊拍了一張照片后,使用修圖軟件將照片改為發洪水的影像,后將圖片發布至個人社交網絡賬號,造成惡劣影響。
目前,何某某因涉嫌傳播網絡謠言信息,被長沙縣警方依法行政拘留。
03
長沙圭塘河水量像三峽水庫開閘?假!
據“長沙發布”,6月26日,網絡傳播一段視頻,稱“這是今天下午所拍的圭塘河,這么大的水量,真像三峽水庫開閘了”。
經核實,該視頻系由發布者用視頻特效合成。網信部門已責令自媒體刪除該視頻,并對其進行批評教育。
▲圖為造謠視頻下方的評論區部分評論截圖
04
長沙橘子洲頭被淹?假!
據“互聯網聯合辟謠平臺”,6月24日,一張“長沙橘子洲被洪水大面積淹沒”的圖片在網絡上傳播,并配文“橘子洲頭被淹:長沙發布洪水黃色預警”。
經核實,該圖片發布于2017年7月3日,并非今年新圖,長沙橘子洲觀光臺并未被淹沒。
▲圖為2017年中國新聞網的新聞圖片
▲圖為2024年6月24日晚橘子洲實景
05
廣西高速隧道口地面塌陷?假!
據“廣西互聯網辟謠平臺”,6月21日,有網民在短視頻平臺發視頻稱,“今天中午廣西一高速隧道口塌方下陷,目前暫無人員傷亡”。
經廣西互聯網辟謠平臺核實,該視頻中的事件實際發生于2023年7月11日,發生地為土耳其,是典型的移花接木式造謠。
▲圖為2023年7月11日,土耳其一隧道口路段坍塌新聞報道截圖
網絡空間不是“法外之地”
散播謠言會受到哪些處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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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
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,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,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(九)》
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規定,編造虛假的險情、疫情、災情、警情,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,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,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嚴重后果的,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》
第三十八條規定,非法向社會發布公眾氣象預報、災害性天氣警報的,由有關氣象主管機構按照權限責令改正,給予警告,可以并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。
“造謠一張嘴,辟謠跑斷腿”
謠言的傳播
無形中增加了防災減災隱性成本
成為災情之外不可忽視的次生災害
如何識破涉災謠言?
掌握這三個特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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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
夸大其詞編數據
網絡謠言在數字和邏輯上往往存在漏洞。例如,用極端化的數字描述或將事實夸大或縮小。
02
煽動情緒求關注
網絡謠言往往會通過煽情、制造恐慌等方式誘導讀者轉發,例如使用“速看”、“緊急”等標題,或用感人的故事情節惡意編造賺取關注。
03
移花接木配圖文
網絡謠言往往會配以圖片或視頻來增強說服力,其中信息真假難辨。遇到此類情況時,應仔細辨析其來源和真實性,不要輕信來源模糊、非官方發布的信息。
關于防災減災
這些謠言
你肯定也聽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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災害面前,沒有看客
學習防災避險常識
關注權威信息
不造謠、不信謠、不傳謠
從每個人做起!